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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11项举措促汽车消费
中新网天津5月22日电 (记者 张道正)共有11项举措的《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出台。此举旨在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更好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措施》指出,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2020年内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京、冀户籍人员,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购车。
同时,放宽个人、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放宽京、冀户籍以外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条件,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竞价的,将其在该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放宽大额投资企业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与摇号或竞价的,将纳入统计企业的上一年度在天津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调整为5000万元及以上。
此外,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引进二手车经营企业,稳步提升本市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落实天津市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推动老旧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
支持公交场站充电设施建设,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体、商场、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内新建各类充电桩不少于1.5万台,2020年内新增公共充电桩4000台。进一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理配建停车位,提高停车设施信息化水平。
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促销。组织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品牌厂商开展汽车体验式消费,鼓励汽车经销商开展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推出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补贴竞价、延长质保等系列优惠,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力度,释放消费潜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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