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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篇大文章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篇大文章
继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5座城市被列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名单之后,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发布相关实施方案,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按下“加速键”。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加快释放14亿多人的消费潜力成为一项重大任务。在比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更多是从宏观层面入手,通过经济发展和相关的消费政策创新,实现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与2010年相比近乎翻番;2013年至2019年服务型消费占消费的比重从39.7%提升到45.9%,成为我国做强国内大市场的重要基础。
新阶段释放消费潜力,既需要继续在全国层面推进消费政策与制度创新,更需要细致的“工笔画”,在多点上实现重大突破。这应该是选择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重庆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基本初衷。一方面,这几座城市有比较好的消费基础。例如,2020年北京、上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1.37万亿元和1.59万亿元。另一方面,这些城市都是服务型消费特点突出的城市,消费结构升级快。与其他城市相比,这些城市服务消费供给足、业态多、质量高,在全国消费升级的格局中走在了前列。
加快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不仅是为纳入试点的几座城市提供新的发展动能,更是进一步构建强大国内市场的重大举措。由此看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这篇文章要做大,不能做小;要做实,不能做虚。从发展趋势看,至少可以做三篇大文章。
在服务型消费上做一篇大文章。我国释放消费潜力,在物质型消费上还有空间,但增长空间有限,最大的空间在服务型消费。预计在未来5年至10年,服务消费占比或将达到55%至60%。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要立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的先行优势,着眼于服务型消费释放的趋势,做好服务型消费这篇大文章。国际消费中心往往都是商业、旅游、文化、体育、会展等多行业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需要以服务型消费为载体,推动物质消费、精神消费、知识消费、文化消费联动融合,发挥消费生态优势、实现协同效应。
在消费环境上做一篇大文章。在以服务型消费为主体的消费结构下,消费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消费,消费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这就需要对标国际知名消费中心,提升消费服务的标准化、国际化、个性化,加快形成消费权益保护以及减少消费纠纷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适应数字化,强化数字赋能,在壮大新型消费模式的同时强化新消费模式的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消费便利性和智能体验。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进“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生活新服务,推广“不见面”交易、“零接触”服务等新模式,满足群众便利消费需求。
在消费体制机制创新上做一篇大文章。释放消费,不仅涉及居民收入等需求端,也涉及消费供给等供给端。“国际化”意味着面向全球消费者,需拥有运营全球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散能力。要达到“国际”标准,需要显著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品和服务规则、规范、标准、管理的国际化。为此,要在市场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有更加实质性的进展。这是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这方面的突破,将为全国提供重要的先行先试经验与探索。【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匡贤明 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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